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环保局:
为落实《河北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政治专项实施方案》,加强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设施运行管理,完善监测技术手段,确保达标排放,按照《河北省 2017-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》(冀政字【2017】31号)要求,现在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(VOCs)固定污染源、无组织排放在线监测设施和超标报警传感装置安装使用提出要求。